新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初唐大农枭 > 第三百四十一章 亮舰
    洺州酿是好酒,即便是喝醉了,一觉睡醒之后,也不会头疼,反而会神清气爽

    当然,像李世民这样,明明是喝醉了,还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大半夜,没有得到足够休息的人,脸色就难免有些蜡黄了。

    幸好洺州的早上有大雾,于秋将所谓的起航仪式,安排在了下午,李世民在吃过了一顿清淡些的早餐之后,选择了回去再睡个回笼觉,至于长孙氏,则是不可避免的和一众从长安来的贵妇们去洺津渡的步行街上逛街去了,这才是属于她们女人的正事。

    与孩子们专注于零食玩具不同,妇人们最习惯逛的,是服饰和金银首饰店,化妆品之类的。

    于秋名下在长安那边其实已经开了很多这样的店铺售卖成衣和金银首饰,然而,那边出售的货物,与洺州本土摆卖的最新款,却是有些差异的,关键是,价格也有将近两成的差距,这就是于秋的一种商业手段了。

    在这个好商品紧缺的时代,只在本土卖最好的东西,会大量的吸引外地人来本地消费,而本地生产的商品,在本地销售的成本,肯定比在外地低,以低于外地两成左右的价格,同样能吸引很多外地客来洺州本土买东西。

    而只要人往这里来,他们就需要吃穿住行等等各种消费,就不仅仅是买一件东西那么简单了,会带动商业的全面兴旺。

    棉制的秋衣,那是最普通人才穿的,当大家进入了一间名叫贵人服饰的店铺之后,那种含一定羊绒成份的料子制作的内衣,顿时受到了大家的喜爱,它比棉制的更加贴身保暖,一穿上之后,顿时就感觉皮肤上有种柔柔的,温温的感觉,不过价格也不便宜,一套去到了二十贯。

    当然,这在长安来的这些贵妇眼里,二十贯根本算不得什么高价,每人套的,给自己买完,还给夫君买,给夫君买完,还给孩子买。

    几十套这么下来,去结账的时候,那就贵了,掏好几百,甚至过千贯是常事。

    内衣买完了之后,是毛衣,经过脱脂处理的毛线,变的十分柔软,用比较细的羊毛线织成的羊毛衫有一些弹性,穿着不影响运动,尤其是高领的,能够护住脖子,不让冷风灌进衣服里。

    洺州的织衣工人,会用不同颜色的线,在毛衣上织出各种花纹,比如孩子的衣服上面,有彩色的小老虎,可爱的兔子,活灵活现的鱼,或者花草等等。

    大人的毛衣上,也会有繁花,猛兽,或者君子兰,梅花之类的图案,一件羊毛衫也不贵,三贯到五贯。

    然之后,他们几十套买下来,结账的时候,又是一大笔。

    最后就是外套了,轻薄的羽绒服,让那些妇人了穿上之后,立即就爱不释手了,它不仅可以挡风,还十分保暖,一点也不影响运动,穿在身上,也不会像皮氅那么重,给人臃肿的感觉。

    只是这个稍微贵一点,一件去到了好几十贯,而且货不多。

    谁能想到,听到这种羽绒服的货不多的时候,那些妇人们立即就开始出手抢购了,基本都不带讲价的,只要合身,直接装起来付账。

    当然,洺州最贵的衣服,还是皮草,他们有比较先进的皮毛处理技术,以及比较合理的设计,这些皮草穿起来之后不仅轻便,而且比羽绒更加保暖生温,别说是现在这样的霜冻天气,即便是在大雪天穿着在外面行走,也可能热出汗来。

    长孙氏就看中了一款红色火狐皮草,价格高达六百八十贯,在看到很多妇人的目光朝这件穿在一个木制模特身上的皮草看过来的时候,她立即咬牙,让店员给自己包了起来,同时她买下的,还有一件价值八百多贯的男装灰貂皮草,李世民要是穿着这件皮草,夜里巡营的时候,可就不怕风雪了。

    因为店员介绍的时候说过,这种级别的皮草,能够锁住人身体九成以上的温度,只要在里面穿上一件羊绒保暖内衣,就可以无惧风雪,轻松渡过北方最寒冷的天气。

    很快,试穿过的妇人们,就将店子里的皮草全部买完了,因为,今年北方那边来的好皮草,都被洺州垄断了,长安那边,根本买不到什么好货,更加别说像洺州这边制作的这么好的货了。

    不过,在服饰店里,这些妇人们还不是最疯狂的,在一间叫做闪亮至尊的首饰店里,这些妇人们险些发出了尖叫声。

    那些闪闪发亮的金戒子,耳环,项链,没有一件她们不觉得漂亮的,而更漂亮的是,很多首饰上,镶嵌着闪闪发光的水晶,女人对于这种闪亮的东西,天生就没有什么抵抗力,而这个时代的水晶,是比黄金价值还高的东西,而且,不是有钱就能买的到的。

    一个水晶戒指,两百贯,一堆镶嵌有水晶吊坠的耳环,三百贯,一条水晶项链,加上那个闪亮亮的吊坠,五百贯,一个镶嵌有一个非常大的棱形水晶的头冠,八百贯,好多妇人考虑都不考虑,直接让随从给钱。

    完全没有想过,洺州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水晶。

    而等到她们去到洺州的化妆品店的时候,她们才发现,自己的钱带少了。

    这边有各种款式的化妆镜,能让人分毫毕现,还有比较大的穿衣镜,能让她们整个身体都清晰的出现在镜中。

    虽然这穿衣镜此前洺州也弄了一些到长安出售,但是,数量把控的很严,货一送到,就被人抢购一空,有一些还直接付了高昂的定金等货,可不是家家都有的东西。

    而洺州这里,可以不限量买,而且比长安卖的便宜很多。

    这都还不是最致命的,对她们杀伤力最大的,让她们疯狂的,是那种可以让人脸上呈自然白的水粉,各种级别的香水,鲜红艳丽的口红,甚至还有指甲油。

    这些东西大多是日化产品,以于秋中级化学技术水平,可不难制作。

    长孙氏直接买了全套的化妆品,并且让店员教自己使用,直接用这些化妆品给自己化妆,不到两刻钟,镜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唇红齿白,皮肤白皙的没有一点瑕疵,眉毛,鼻影,腮线,美的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人儿,再配上她那一整套闪亮亮的水晶首饰,她看上去至少比原先漂亮了两三个层次,用明艳动人来形容,也不为过。

    然之后,进入这家店的妇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成套的入手,甚至直接入手好多套,不够钱的,直接派人回酒店取钱。

    时间才刚刚到正午,洺津渡各家店铺的掌柜,就让人到库房去补货了,仅仅是一个上午,各个店铺的营收加起来,就达到了数百万贯,洺州在建国阅兵仪式,和仪式前后的各种招待上花的钱,基本就全部回笼了。

    “看来于都督说的没错,这种大型的活动,咱们洺州以后要经常办才好,通知大家乘车起行吧!码头那边,仪式现场已经准备好,于都督已经先行过去了。”冯智戴在听取了洺津渡几个执政官的汇报之后,笑着点了点头道。

    不一会,被长孙氏打扮的焕然一新的李世民便出现在了冯智戴的眼前,看到她浑身上下不值两个洺州钱的水晶首饰装扮,冯智戴的嘴巴不由自主的抽了抽。

    真的很难想象,当这些人有一天知道了所谓的水晶的价值之后,会有多么的羞愤难当。

    然而,更让他抽嘴巴的,还不只是李世民夫妇,后面从酒店里出来准备登车的那些朝臣们几乎个个都是这样,朝廷的官服不够保暖,得在洺州买一套好的,文官的喜欢皮草,武官们,则是喜欢将校呢,这种在洺州只有中高级军官穿的衣服,服饰店里也有的卖,只是没有领章和肩章而已,价格自然高上了天,达到了一百多贯,这一千多人里里外外都穿上,价格可能去到了好几百贯,都是他们一年的俸禄了。

    当然,穿上了一身洺州制造的衣服的他们,再也不复昨日那种从车上一下来之后,就瑟瑟发抖的模样了。

    “仅仅一天时间,这些来到洺州的人们就全体换装了,今年各个产业的产品设计师都要适当的嘉奖啊!”冯智戴笑着说了一句,便让骑手出发,领着车队,往离洺津渡并不是很远的造船厂方向而去。

    对这造船厂,房玄龄可以说是整个朝廷队伍中最熟悉的人了,然而,当他到了地方下车之后,却感觉这里无比的陌生,因为,仅仅是两三个月,这里又大变样了。

    之前动工的大船坞,现在已经全部修建好了,经过了一番装点布置之后,这里俨然是一副彩旗飘飘飘锣鼓喧天的景象。

    一艘至少有三十丈长,七八丈宽的大货船此时正停靠在船坞前面的专用码头上,船上扎着红色彩绸,有很多船员昂首挺胸的站在上面。

    随着出席仪式的大队伍的到来,船上响起了一阵烟花炮仗的声音,这玩意,现在在洺州可不是什么秘密,可是,当烟尘散去,房玄龄走到了码头边上的时候,却突然将眼睛瞪的老大。

    因为,在距离这艘大货船不远处的洺水河道中央,正一字排开着三艘钢铁大船,其中第一艘船身上写着‘拓海号’,第二艘船身上写着‘洺州号’,第三艘船身上写着‘夏王号’。

    在三艘船的甲板上面,三根粗壮的铁管,正斜斜的向天,而船的边沿两侧,各架设着十六组精铁打造的床弩,船上站立的士兵,全部都穿着一身白色外套,领口可肩膀上的军衔,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十分显眼,这,肯定就是洺州的军舰了,而于秋,真的将其亮出来,给大家观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