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在古代写书追男神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拉近关系
    “儿臣知道,儿臣定不负众望。”常懿说得铿锵有力,既然他做了这个选择,就一定会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

    “还有战场险恶,朕也希望你平安归来。”皇上说一句话的时候,声音温和,面目也慈祥许多,这不是一个帝王对君臣的嘱咐,而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嘱咐与期望。

    常懿稍微有点分神,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语,许久他才轻声道,“儿子定会平安归来。”

    因常懿要去边疆打仗,所以这天晚上,柳从文和陆清逸都在和他秉烛夜谈,让他在边疆的时候也要注意一点,难免不会有人做手脚。

    “你既然选择了去,就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做好。只有这样,才会改变皇上对你的看法。”柳从文看着常懿嘱咐道。

    “这个我知道的。”他毕竟不是小孩子了,知道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陆清逸一脸严肃地看着常懿,许久才道,“这一去,你可要万事小心,边疆可不比京城。”

    常懿给了陆清逸一个眼神,没有说话,但是他都懂。

    出征那日,陆清逸和沈兮都去城门外送他了,常懿穿着盔甲骑在马上,看起来还真有一副大将军的模样。

    沈兮平时见常懿都是一副儒雅的样子,如今见他穿上了盔甲,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常懿和士兵们浩浩荡荡地离开,陆清逸和沈兮还看了许久才转身回京城。

    “常懿去了边疆,二皇子和太子会就这么善罢甘休了吗?”沈兮看着陆清逸问道,她知道,常懿去了边疆,必然是动了常涸和常汶的好处了的。

    “自是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但现在的局势,常懿如果不靠这次出征,让皇上和大臣们对他信任的话,那他以后的路只会更难走。”

    自古以来,能够被立为皇上的,都是有实力的,毕竟没有谁会希望自己的王朝会就这么轻易地败在下一代的手上,能够坐上皇位者,都是要有实力和魄力的。

    沈兮回到书店之后,就听见有大臣在讨论今日常懿出征边疆的事情,他们都纷纷被常懿突然自己提出要为国家分忧的事情给惊讶到了,毕竟以前的常懿虽然书念得多,人也聪明,但他从来不爱管朝堂之事,现在他居然自己会承担起这件事情,多少是让人意外的。

    沈兮本是想听听那算了,可她转念又一想,或许她和这些官员大好关系的话,说不定对陆清逸他们有帮助。

    所以沈兮就端着茶水上前去和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

    “不是听说这三皇子平时都是个不爱上朝的人吗?怎么会突然想着要去边疆打仗?况且以他的性子,能吃得了苦吗?”沈兮当真是装得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上去就是一脸茫然地问他们。

    “这谁知道啊,这柳大人在朝堂上大力推荐三皇子,怕他也是迫于压力才答应要去的。”其中一个官员喝了口茶便说道。

    “你先别管是不是迫于压力,最起码人家都去了,不像那太子,推荐大臣的时候积极得很,听说要皇子亲自上阵了,他一句话都不说了,这三皇子不争不抢的,还能够替皇上分忧,确实很不错了。”又有一官员低声说道。

    “确实,如今这二皇子和太子争的厉害,像三皇子这样的确实少见了,而且还是柳大人推荐的,想必他一定能打个胜仗回来。”懒人听书

    他们这你一言我一语的,把朝堂中的很多事情都说得差不多了,沈兮也差不多听了个大概。

    现在朝堂中还有一些小官员是没有站分派的,还有一些重要的大臣也没有站分派,反倒现在对常懿是赞赏有佳,他平时虽然不爱上朝堂,但平日里很平易近人,这也加分了不少。

    如果他这次还能够从边疆打个胜利仗回来的话,他在朝堂中的地位算是稳固了一些。

    晚上的时候,陆清逸说要带沈兮去一个地方,沈兮倒是很好奇,这京城她还有什么地方没去的。

    “你当真以为在京城,就处处都是光明的地段吗?”陆清逸瞧着沈兮,轻声道,“京城,也有生活在最底层的人。”

    陆清逸这一说,沈兮倒是越发的好奇了。

    许是沈兮已经有很久没有认真的看一看夜间的京城了,今日一来,却有了不同的感受。

    晚上的京城是最热闹的,不管是繁华地段的的青楼也好,还是酒楼也罢,又或许是路边的小摊贩,卖糖人的,又或许是卖小物件首饰的。每一处都别有新意,都叫沈兮觉得欢喜,毕竟对于姑娘来说,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闲暇时候四处闲逛了。

    可陆清逸的目的显然不是这里。

    沈兮也不知道跟着陆清逸走了多久,他才在一处人尤其多的地方停了下来。

    看着这里的场景,有斗鸡的,还有杂耍的,也有买小吃的,那些小吃倒是沈兮特别熟悉的,她以前就很喜欢去吃路边摊。

    陆清逸走到一处买冰块的地方,买了一份冰块加糖,递给了沈兮,“天气热吃这个最解渴了。”

    沈兮打量了一下这装冰块的碗,还挺别致的,她看着那冰,倒有点像是现代的冰淇淋,在夏天尤其畅销。

    沈兮四处打量着,“没想到京城还有这种地方。”

    这和她之前见过的京城完全不一样,她没想到在京城这么繁华的地方,还会有这种市井小地方。虽然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这里的人脸上都带着温柔的笑意,和京城的冷漠不同。

    “这里还有很多好玩的,我平日里没有事情做的时候都喜欢来这里沾些市井气。”陆清逸也喜欢这种地方,相对于京城那些看起来繁华的地方,他更喜欢这里,逛起来很轻松。

    沈兮白了陆清逸一眼,“你是过惯好日子的,自然会觉得这里好,可你不知道,这里的人可能拼命一辈子挣的钱都没有你平日里的一顿饭菜多。”

    沈兮太能懂那种贫苦的日子了,以前她和沈芳过的日子都不叫日子,一年到头只顾着埋头种庄稼,收成还不好,上交了税粮之后自己根本就所剩无几,还摊上周山这么一个泼皮无赖,生活简直就是地狱。

    他们路过一处地方,是个衣着穷酸的男子正摆着摊在给别人算命。

    排着队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