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这个北宋有点怪 > 0016 汴京城治安不太好
    等展昭走后,黑柱继续忙活着那新开垦出来的十平方菜田,撒籽种菜,金林檎在一旁帮忙浇水。

    陆森则打开了早上杨金花拿来的包袱。

    一坨重两斤左右的金元宝。

    一个暗红色的小木盒,打开滑盖,里面放着些类似蘑菇,云母之类的东西。

    古人喜欢把这些东西当成养气补身的好东西,估计杨家也是一样把安们当成了宝贝。

    然后还有一个灰色的木盒。打开,里面放着些漂亮的玉石,以及两个琉璃杯!

    玻璃杯做工还行,表层打磨得挺光滑的,但本身质量不行,明显看得到两个琉璃杯壁里有不少气泡点。

    这应该是从胡人那边流过来的玻璃杯子,因为造型是方型的,而且表面上也没有点缀和微雕。

    要是大宋自产的琉璃杯,那可真就是雕龙画风的艺术品了。

    这这些东西可以看得出来,杨家做事确实是很上道的,尽量表明自己的感激之情。

    钱、药、珍奇三样都给有了。

    其它两样暂且不说,钱这玩意,陆森现在确实挺缺。

    他金元宝收入系统背包里,然后其它的东西都放在刚做好的‘收纳箱’内。

    这四四方方的收纳箱看着不大,也就一立方左右的容积。

    但自带二十个系统格子,而且很多东西都可以复数叠加在一个格子里。

    实际容纳量非常可怕。

    把东西放好后,陆森出到院子,叫道“黑柱,林檎,我们去城里逛逛。看看缺什么就买些,给家里添点东西。”

    来这个世界三天了,一直忙着建‘安全房’。现在房已经建好了,也该四处走走看看,或者搜集一下情报了。

    一听说要外出,金林檎连连摇头“郎君,我不去,我要在家里干活。”

    这是‘底层人士’的正常反应,特别是那些没有怎么见过世面的。

    金林檎自从懂事起,就住在流民街里了。在她的记忆中,自己就是下等人,就是贱籍。

    与流民街一墙之隔的繁华汴京城,那是上等人才能去的地方。

    她没有资格去。

    也不能去,否则不小心随便冲撞了个贵人,弄脏了对方的衣服,多半是要被当场打死偿命的。

    这是她从小被有意无意灌输在脑子里的观念。

    陆森看着有些惊慌失措的金林檎,也没有勉强她,笑道“那你就在家里守着,记得别出院子,明白吗?”

    这里不是城内……城外总是危险些的。但在木栅栏内,安全性肯定不用说的。

    况且汴京城内也不算很安全,特别是对小女孩来说。无忧洞那些乞丐真的是毫无人性,且神出鬼没的。

    听到自己不用进城,金林檎明显松了口气,然后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绝对不离开院子的范围。

    而黑柱则显得很兴奋,他打小在汴京城中乞食,所以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堂堂正正,毫无惧怕地走在汴京城街道上。

    现在自家郎君入户籍了,这愿望达成了,他自然想着去城里昂首挺胸走一圈。

    心情甚至有些急迫。

    …………

    …………

    汴京城有六个入城口,每一个入口都排着长长的队伍。

    烈日下,所有人都在冒着热汗,即使陆森也不例外。

    而有身份的人,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坐在轿子里施施然地就进了城。

    守城口的士兵们不会拦,连查都不会查一下。

    陆森出示户籍,带着黑柱入城,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

    因为出了太多的汗,陆森入城后,便在路边找了个小摊,要了两份豆花。

    陆森点了甜的,黑柱喜欢喝咸的。

    两人坐在树荫下,听着头顶上的蝉叫,微风阵阵,好不惬意。

    行道上人来车往,衣衫华褴交错。有钱人与苦哈哈并行,华丽的八抬大轿前边,又是风尘涂落的镖车。

    汴京城繁华无双。高贵的,低贱的,在这里挨成一团。

    虽然汴京城已经是此时最巨型的城市,但超过两百万的常驻人口,使得这里看起来,依然还是相当拥挤。

    很多初见汴京城的人们,都会被这里的喧闹和繁华迷乱了眼,惊叹不已。

    但陆森不会……他原本工作的地方,就是千万级别人口的大都市。

    论繁华,论拥挤程度,远胜此地许多许多。

    在他看来,此时的汴京城,相较于他之生活的地方,反而有种安逸宁致的味道。

    还有他幼时在农村成长时经历的那种气息,于是一时间感慨万千。

    忍不住盯着街道,小声说道“这就是平和的农业时代生活啊。”

    然而这话刚出,陆森就被迅速打了脸。

    “他娘的熊,展猫子不在汴京城里,大哥,我们做票大的吧。”

    兴奋的大嗓门,在陆森右边响起。

    陆森顿时觉得很无奈,自己这才说农业时代的生活平和,旁边就有人要去干大事,这不是和自己唱反调嘛。

    他忍不住转过头,看到右边不远处那桌,围着三个黑色劲装的人士。

    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武器,总两把扑刀,一杆红缨枪。

    这三人面容是典型的中原人面相,就是相当老成,一幅饱经风霜的样子。

    “做哈子大事?”最老相的男人喝着豆花,极是豪爽一口闷掉,胡子上都沾着豆花沫子。

    “我听说开封府要在寅时,处斩一个叫陈世美的犯人,我们去刑场把人劫了吧。”个子稍矮点拍了下桌子,兴奋地说道“听说那陈世美是个才子,我们救了他,绑他到山上给我们当师爷,应该能行。”

    “俺们就缺个师爷,现在啥子时辰?”

    “就快寅时了。”

    “那还等哈子,走!”

    老大一声令下,三名江湖人士顿时飞起,落在屋顶上,踩着青瓦疾行,眨眼间就成了小黑点。

    店家跑出来,使劲挥手叫道“三位爷,你们还没给钱呢,三位爷……”

    黑柱看着店家挥手时无助的模样,叹了口气。

    “这事很常见吗?”陆森把豆花喝完,忍不住问道。

    “太常见了。江湖侠士们吃白食可比我们乞儿厉害多了。”黑柱向往地说道“我们乞儿连店都进不了,他们吃完还能跑掉,想追都追不上,店家还不敢随便骂街,生怕大侠们折返回来被揍一顿。”

    陆森听得笑了起来“他们刚才说要去劫刑场,要不要去看看?”

    “不去不去。”黑柱连连摇头“侠爷们打起来,可不管你是谁的,那剑气暗器满天飞,别说普通人,一些富商和捕快死了都没有地方说理去。”

    这倒也是。

    陆森便没有了去凑热闹的心思。

    他带着黑柱去钱铺里把那两斤重的金元宝找开。

    换了同价值的银子和少量的铜钱。

    然后便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比如说碟筷碗之类的东西。

    还买了点被褥。

    家园系统自带恒温效果,晚上睡觉即使不盖被子也不会着凉。

    但问题是……人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抱着点什么的。

    比如说陆森,即使是在最热的夏天,他也喜欢用个毛毯盖着自己的肚脐眼。

    这是习惯问题。

    在城里逛了好一会,眼看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就要买齐了,正要出城回家,却听到后边有惊叫声响起。

    两人回头一看,便发现三个穿着黑色劲装的人正飞檐走壁。

    其中一个黑衣人还提着个穿着白色囚服的男子。

    在他们三人的身后,跟着四个黑衣官服的捕快,也同样在飞檐走壁追击着他们。

    几人连续几个跳跃翻滚,便来到了陆森和黑柱的头顶上方,在街道两边的店肆顶层上打来打去,斗成一团。

    刀光和剑光在阳光下反射,舞成一团团耀眼的光斑。

    还时不时有暗器被弹飞下来,笃笃笃地插到街道两边的门窗上。

    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响起,街道上的行人们慌作一团,要么向远处奔跑,要么吓得直接躲入到店铺之内。

    很多店主反应过来,迅速关门。

    这就使得有不少行人被挡在了门外。

    陆森和黑柱也是其中之一。

    黑柱躲在屋檐下,紧紧贴着墙边儿,不敢动弹。

    根据他在汴京城讨活十几年经验,这时候不能随便乱跑,那些侠客最爱用暗器钉乱跑乱叫的人。

    无处可躲的时候,原地趴下不动才是最安全的。

    陆森不急,也没有紧张,他现在的装备栏里,挂着满耐久的石甲呢。

    然后他也把一个木甲从系统背包里拿出来,递给黑柱“穿上。”

    黑柱赶紧把木甲套在身上,然后舒了口气。

    他很清楚,自家郎君的木甲可是真正的宝贝。

    几前天就靠这神物挡下了眉心那一镖。

    否则他早死了。

    看着黑柱把木甲穿上,陆森正要带他离开这里,却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小声地说话。

    “兄台,可否也给小生一套木甲。”

    陆森扭头,循着声音看去,这才发现旁边的大红柱后面,有个年轻男子正挪出点身子,期盼地看着自己。

    陆森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此时头顶上七人在屋檐间腾挪闪躲,刀光剑光越发凌烈,叮叮当当的打铁声急促地像是要催人去死一般。

    很快就有人惨叫一声,从半空或跌落下来,是个穿着黑色官服的捕快。

    这捕快摔落地面后,没有当场死亡,而是一个侧身连续翻滚,躲到了陆森对面的屋檐下,捂着流血的肚子,脸色苍白直喘气。

    四个捕快少了一个,合围之势立刻破除,然后被三个黑衣劲装江湖人逼得连后退。

    此时有人在上面大叫“汴京城所有人都给俺记住了,今天劫刑场者,是绵州三煞。”

    用内力吼出来的声音,如怒雷炸起,几乎响彻整个汴京城。

    随后三个江湖人突然爆起,将三个捕快击伤或者震退,这才挟着白衣囚犯飘然远遁。

    陆森指着飞远的三个江湖人士,说道“这位兄弟,你不需要木甲了。”

    然后他带着黑柱离开。这汴京城果然有意思……随便出来逛逛街,都能遇到如此刺激的事情。

    可没有想到,那个说话的男子追了上来,他穿着丝绸青衣,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虽说北宋的丝织业也比较发达,但丝绸一直都比较昂贵,平民老百姓根本穿不起。

    但凡能穿丝衣的,非富即贵。

    “这位兄台,等等我。”这青年小跑到陆森旁边,并排走着,同时他抱拳说道“冒昧打扰下,小生乃曹家二子,曹诱。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陆林一边缓缓走着,一边扭头看着对方,问道“曹家,曹国舅二子?”

    黑柱此时咽了下口水。

    对他来说,这可是难以接近的大人物。

    “是也。”曹诱人长着比较削瘦,特别是脸看着更瘦些,像是猴脸,他涎着脸笑问道“小生是否可知兄台高姓大名?”

    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陆森以后在这城里城外生活。曹家势大,又有个姑母皇后,想想查自己,肯定能查得到,因此一直藏着掖着也没有意义。

    他边走抱拳说道“陆森,城外山野之人,当不得高姓大名。”

    “我初见陆兄便一见如故,如是见了自家亲哥哥一般。”曹诱双眼热切地看着陆林,一边走着,一边拱手说道“可否让小弟做东,请陆兄到樊楼饮几杯美酒。”

    樊楼乃汴京城最大最高最销金的酒楼。

    甚至在樊楼西部,可以俯视皇宫一大片区域。

    樊楼里还有最珍奇美味的菜品,传闻皇宫御厨也自认不如。

    至于什么吹拉弹唱,莺燕歌舞那就更不必说了。

    在这样的地方,基础消费是以‘万’起步的。

    也就是你吃一餐,至少十贯钱,上不封顶。

    樊楼名气之大,全大宋人人皆知。甚至连最强刺客组织‘鬼樊楼’,都是借了它的名头起势。

    陆森抱抱拳,微笑道“粗鄙之人,去不得那等奢华之所。”

    “粗鄙……”

    曹诱感觉自己被人糊脸嘲讽了。

    眼前这陆兄,虽然是一头短发,但面容如玉,唇红齿白,更有一股不染红尘的风度。

    再加一身白衣,如同谪仙人般。路上的小娘子们和小姐们看了,个个都是含羞带怯。

    怎么看都是大世家才能培养出来的俊才。

    这都叫做粗鄙?

    那自己一张父母都嫌弃的猴脸,还有瘦得更麻竿似的身材,叫什么?

    沐猴而冠吗?

    好想甩袖走人,但曹诱还是忍住了。他继续笑着说道“如若陆兄不喜樊楼那等吵闹喧哗之所,便可与我去暖春阁坐坐。那里的酒菜虽不如樊楼,但小姐儿们的琴艺和唱腔,是汴京城里最顶尖的,低吟浅唱,唇酒入肚,便是人间极乐。”

    陆森摇头“曹二郎请见谅,本人家居城外,若是去饮酒,多半得错过宵禁时间。等下次再见,时机适合,再与曹二郎你共饮美酒。”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曹诱只好作罢。

    他拱拱手,停下身体,等陆森消失了,这才唉声叹气回家。

    回到家中,他本想将刚才遇到‘异人’的事情说与父亲和大哥听。

    但一想到父亲和大哥两人向来敬鬼神而远之,便作罢了。

    他走去偏房那边,找到了家中供奉,扶木道人柳长风。

    柳长风已六十有三,看着却和五十岁差不多,脸色红润头发乌黑。此时正在庭院的树荫下打坐。

    曹诱一走过去,这道人便睁开了眼睛,微笑道“曹小郎,已有数天未见,你气色越来越差了。”

    天天喝花酒,能不差嘛。曹诱不好意思地哈哈笑了声,然后正色问道“道长,听说道门中,有门神通叫袖里乾坤,你可曾见过?”

    “不曾。”

    “刚才小生在街上见着了。”

    “可是变了些小物件出来?”扶木道人轻笑道“那只是障眼法,老道亦可做到。”

    “非也!那人叭地一声,把这么大的……”曹诱用手比武出一个比人体稍大的形状出来“木甲从袖口里扔了出来。”

    “这不可能,曹小郎你一定看错了。”

    曹诱摇摇头“当然我离他不足一丈,看得清清楚楚。除非我中了幻术,否则不会看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