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我不是野人 > 第三十章可怜的贤明的君王
    第三十章可怜的贤明的君王

    想要当一个贤明的君主,将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一个君主之所以会被人称之为贤明,那么,他身上的第一个标志就是——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同时,他的统治政策还要对官员,富人,穷人都有利,如此,才能被称之为贤明。

    对官员好,其实就是比较讲规矩,允许官员们有一些特权,并且愿意维护这些特权,只是不容许官员们在享受自己特权的时候越过君主划定的界限,不允许他们鱼肉百姓罢了。

    对富人好,其实就是允许富人可以保有自己的财富,并且能赚到更多的钱,只是,君主不允许富人为富不仁罢了。

    对百姓好,其实就是允许百姓在规则之内凭借自己的双手进行财富积累,允许他们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里面,通过君主允许的方式,比如科考得重,比如作战立功这些方式获得向上层阶级迁越的机会。

    如果再能拿出一部分属于君主的东西分派给最弱者,那么,这个君主就可以被称之为贤明了。

    不过这样的君主在上古时期的83个王朝,559个皇帝中连二十个都找不出来,所以说,想要当一位贤明的皇帝有多难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做好内政只能称之为贤,还不能称之为明,一个真正贤明的君王不但要治理好内政,还需要保护好自己的子民不被外人欺负,如果能吓得外边的君王来朝贡,那么,就真的可以称之为贤明了。

    而这种君主,在已有的559个皇帝中勉强有五个,百不存一。

    大部分的君主都不过是一群庸人罢了,他们当着普通的皇帝,干着普通的工作,普通的治理着国家,然后再普通的死掉。

    这样的皇帝大概有五百个。

    剩下的皇帝就很有趣了,他们成不了贤明的君王,也成不了普通的君王,他们将个人的欲望放大到了极度之后,治理国家的时候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只考虑自己过得舒坦不舒坦,至于别的,他们不在乎,他们只在乎自己好不容易当上皇帝了,那么,就要彻底彻底的点燃自己的欲望之火……这种皇帝人们一般称之为暴君!

    有些暴君的下场很好,是因为他才是最高的统治者,法律对他没有约束,即便是死了,人们还要对他的罪责进行掩盖,好让人们觉得但凡是当过皇帝的人,都不会太坏。

    另外一些暴君的下场就很可怕了,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从这三者的对比中就能发现,成为贤明的君主,对一个当皇帝的人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没有法律,道德能约束他的状况下,还能成为贤明的君主,这种人可以被称之为圣人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云川就停下手中的笔,低头瞅着抱着自己腿一脸期盼的云蠡。

    他就把云蠡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这孩子的屁股蛋很凉,看样子刚才坐在石板地上已经有些时间了。

    他手里还抱着一只丝绸制作的布老虎,布老虎的嘴巴上长着两颗很长的牙,牙齿是白色丝绸缝制上去的,这该是云川见过的那头剑齿虎,所以,这个布老虎是云川自己缝制的,而这只布老虎,也是云蠡唯一的玩具,或者说,这只布老虎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属于孩子的玩具。

    瞅着云蠡高举着布老虎,要把这只心爱的布老虎跟父亲一起分享,玩耍,云川的眼睛就酸涩的厉害。

    两岁的孩子,正该是有一筐玩具的时候,自己的儿子却只能抱着一只缝制的丑了吧唧的布老虎玩耍,且把这只布老虎当成最重要的东西,从不离手。

    儿子来了,云川就没有了继续写书的兴趣,孩子还小,以后这些东西有的是时间来写,不着急。

    山脚下的桃子成熟了,精卫这时候一定是带着一大群仆妇去桃园摘桃子去了。

    云川就牵着小小的云蠡离开了天宫,去外边走走。

    小野狼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了,就默默的跟在他们父子身后,大野牛见状也从窗户底下吃力的爬起来,也跟在后边。

    一只肥乌鸦站在窗棂上冲着云川大喊:“王,王,王!”

    正带着一群女武士在大平台上操练的女咆,见云川出来了,就停止了训练,带着四个身材格外高大的女武士全副武装的跟了上来。

    下了平台之后,两个正在一个简易铁匠铺子里打铁的巨人,就捞出冷水桶里浸泡着的麻布擦擦身上密密麻麻的汗珠,提起放在角落里的大铁锤抗在肩膀上,有意无意的越过那四个女武士跟在女咆的身后,一左一右的护卫着云川。

    云川想把云蠡放在牛背上,云蠡却自己爬上了野狼的背,还用一只手抓着野狼的耳朵,催促它向前。

    断崖处的石桥已经修建好了,是按照云川的设计修建的,这座桥是由几十块角度各不一样的石头堆积而成的,所以,它就是一座漂亮的石拱桥。

    这座石拱桥不但坚固,而且平坦,大象一家五口站在桥上对这座桥也没有任何的影响,桥很好,就是桥头上的雕刻充满了野人粗犷的风格,两个桥头石柱上一边蹲着一头剑齿虎,如果仔细看的话,这两头剑齿虎的模样跟云蠡手里的布老虎的模样非常的相似。

    桥下就是一道泉水,因为人为的在下游用石头堆积起来了一座大坝,所以,桥下的水很深,只要稍微在桥上停留片刻,就能看到一条条金黄色的大鲤鱼在里边快活的游来游去。

    这里的大鲤鱼都是赤陵带着族人们从大河里抓来的,普通青灰色的不要,只有这种颜色金黄如同黄金一般的大鲤鱼才有资格入驻这里。

    留在山涧里的黄河大鲤鱼没有龙门可以跳跃,所以,也就成不了龙,或者说,无数年来,就没有一条鲤鱼通过跳跃可以进化成龙的,因为这很不符合一般事物的规律。

    自从上次阿布执行的红枫装扮常羊山城的计划失败之后,常羊山上还是有几棵红枫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在桥头上,一年过去了,这里的红枫已经抽出新芽来了,如今,枝叶茂密,再养上几年,就应该成长成大树了。

    破耳朵跟独牙大象正在合伙往山顶上背一口巨钟,这口钟非常的大,估计不止一千斤重,这一点从破耳朵跟独牙两头大象吃力的脚步就能看出来。

    一个年轻的男孩正在指挥一群人牵着粗大的绳子向上拉,一来可以减轻大象的负重,二来,这样做还能调整方向,可以带着大象将巨钟背负到钟楼那里去。

    指挥人们干活的小少年就是小苦儿,看样子,阿布已经把搬迁钟楼的事情交给了这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

    小苦儿也看到了云川一行人,不过,他并没有理会,这一段路正是最陡峭,最难走的一段路,稍微不慎,就会酿成惨祸。

    云川就站在桥上看着这几十个人以及两头大象搬运青铜钟,直到这些人翻过了那条小山丘,开始休憩的时候,才冲着小苦儿招招手,等这孩子走过来了,云川就指着眼前的小土包道:“为什么不把这座土包铲平呢?”

    小苦儿道:“这座土包正好可以挡住拱桥另一边的敌人射过来的羽箭,而这里人隔着这座土包,就能把火油罐子丢到石桥上,在这里形成一道封锁线。

    以我云川部的规矩来论,军事用途第一的原则,这座土包不但不能铲除,还应该加固修建一下,至少,要给这座土包上铺上石块,平日里可以压制尘土,遇到战时还能用石块御敌。”

    云川点点头道:“很好,继续去干活吧。”

    小苦儿答应一声,就带着众人继续干活,今天晚上敲钟之前,这口钟必须敲响,所以,留给小苦儿的时间并不多。

    不过,他在即将消失之前,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向山下走的云川一行人,稚嫩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这样的工作,在云川看来才是有意义的工作,至少,这属于高智商人类才能干的事情,想要把青铜钟从山腰运送到山顶并且安装起来,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即便是在遥远的古代,这也应该是一个小小的工程。

    把炼铁作坊,铁匠铺,陶瓷作坊,纺织作坊,缫丝作坊,织绸作坊放在半山腰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主意,这样做太耗费人工了,认为的减缓了货物运输的时间,同时,变相的增加了耗费。

    可是,现在只能这样,这些作坊现如今对云川部来说就是一大批高精尖的专业工厂,就像小苦儿说的那样,安全才是第一位的,至于成本,现在就不是考虑成本的时候。

    人们尽快的变得聪明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的观察,云川发现,这些人其实并不傻,他们唯一欠缺的就是常识的积累。

    教育是一个全方面的事情,是一个全民性质的事情,农夫的儿子自然会教导自己的儿子如何做一个好农夫,在这个过程中,老农夫会把所有他知道的关于农业的事情统统交给自己的孩子。

    手艺人会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自己的孩子,还要教会他们全部关于手艺人需要知道的学问。

    商人,如此,管事的人也是如此,渔夫,猎人也一样如此。

    如果大家都这样做,教化百姓的事情就不再是云川一个人的事情了。

    如果大家都能各行其道,那么,云川绝对会选择做一个平庸的皇帝,享受所有关于皇帝的享受,即便是不属于皇帝的享受,他也想品尝一下,说真的,当一个贤明的君王,实在是太苦了。

    以此类推,上古时代的上古时期之所以会出三皇五帝那种贤明的君王,恐怕是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在那个要美人没有美人,要歌舞没有歌舞的时代里,恐怕,成为一个贤明的君王,是一种被逼无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