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诸天答题:只有我知道正确答案 > 第134章 死因,很有嚼劲儿!
    神龙飞跃九天,寻常飞行凶兽遇见都远远退避。

    凶兽之间大多都是互相厮杀吞噬,讲究弱肉强食,生存极为残酷。

    一般情况下都是找比自己弱的下手!

    “这就是大荒,看起来确实很有意思,容容你看,那头犀牛长着两颗头耶!”

    涂山雅雅显得比较兴奋,居高临下的观察着下方的环境,和奔走的凶兽,开始评头论足。

    这些凶兽对涂山雅她们来说都比较新奇,就连涂山容容也睁大了眼睛观看。

    “要是姐姐和小白姐姐来了就好啦。”

    涂山容容口中的姐姐是涂山红红,现在涂山的大当家,因为外守护涂山,无暇分身。

    至于小白姐姐,则是诛仙世界的九尾天狐小白。

    千年老狐狸,做涂山容容她们祖母都绰绰有余,不过女人都喜欢装嫩,所以一般让涂山容容她们叫她姐姐。

    现在诛仙世界的狐妖,基本上都生活在涂山,包括小六和小三。

    对于狐妖一族起名字的水平,牧九歌懒得评价,她们高兴就好。

    熊孩子站在神龙的背上,东张西望。

    原始森林茂密,树木枝繁叶茂,阴影之下,不知藏着多少毒虫凶兽,时不时就会听到沉闷涂磊的兽喉声。

    如果是以前,哪怕是小孩子,也不敢冒然进入山林深处。

    守着原始山林长大,熊孩子很清楚其中的危险,各种凶兽层出不穷,哪怕是那些大人进入山林狩猎都需要谨慎小心,哪怕如此,每隔一段时间,也会出现伤亡情况。

    “快到了。”

    牧九歌看着远方的石林,超强的视力已经看到了青鳞鹰的巢穴。

    那里是一处陡峭的山崖,植被稀疏,且弥漫着一股凶兽的气息。

    神龙飞身而下,只见周围山石嶙峋,四周寂静无声,地上散落着许多凶兽的遗骨。

    山顶之处,寸草不生,在崖壁的最上方有一个巨大的巢穴,直径足有十米。

    神龙缠绕着山壁,龙首探到巢穴前,梧巢内铺着柔软的金丝草,看起来十分舒适,里面有三枚晶莹如玉的蛋,每一枚都有水盆大,上面带着纹路和半点,在阳光下耀耀生辉。

    “好漂亮!”

    涂山容容、涂山雅雅和熊孩子都眨巴着眼睛,看着三枚凶禽蛋。

    牧九歌见状,笑道:“你们三个一人一个,带着走吧,去别处看看。”

    “好嘞。”

    熊孩子和涂山雅雅、涂山容容出龙头上跳下,一人抱着一个。

    可手刚刚接触到巨蛋,就“哎哟”了一声,感觉手臂麻麻的,就好像被电了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涂山容容和涂山雅雅有些茫然。

    熊孩子解释道:“青鳞鹰是太古魔禽的后裔,血脉即便早已不纯净,但生命印记中还是有部分破碎的符文传承。”

    他自小就跟随老村长学习骨文,知晓一些符文之事。

    三人小心翼翼,各自的抱着一枚巨蛋,回到神龙身上。

    其实对于两只小狐狸和一个熊孩子骑在身上,神龙是很反感,只不过碍于牧九歌的威严,敢怒不敢言。

    自从修炼《真龙宝术》后,神龙的灵智已经逐渐开化,或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口吐人言,甚至幻化人形。

    熊孩子可不知道神龙的想法,抱着巨蛋,既高兴又兴奋。

    “啾~”

    突然,一声鸣叫响彻长空,穿金裂石,非常尖锐,具有很强的穿透性,震得涂山容容她们耳膜生痛。

    “是青鳞鹰回来了!”

    熊孩子看着远处极速飞来的阴影,对方身上流动着清光,凶气逼人。

    “好大的鸟啊!”

    涂山雅雅也是一惊,感受青鳞鹰的气势,心中生出恐惧。

    “没事,不用担心。”

    牧九歌看向青鳞鹰,对方的体型确实不小,体长八米,双翼一展有十五米,浑身满布青鳞,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光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噩梦。

    可对牧九歌来说,也就那样。

    根据气息判断,青鳞鹰也不过是超凡五阶巅峰,神龙就可以轻松摆平。

    “昂~”

    不带青鳞鹰靠近,神龙一声龙吟,响彻天地,引得风云变色,磅礴龙威散发,让青鳞鹰浑身剧颤,差点从空中坠落。

    如果不是顾念自己的孩子,估计青鳞鹰早就望风而逃了!

    凶兽也有情感,牧九歌想着完美世界中的故事情节,其实青鳞鹰对石村还算不错。

    “也罢,你不用担心,你的孩子,我们会好好培养,如果不放心,可以跟着前往石村照看。”

    牧九歌开口,青鳞鹰闻言,鸣叫一声。

    它已经开启灵智,虽然无法说话,却可以听懂人言。

    自知无法从对方手中夺过孩子,只能退而求其次,或许让孩子跟随能够降服神龙的强者的后辈,能够有个更好的未来!

    凶兽的生存环境同样恶劣,有些凶兽会寻求庇护,选择成为强者的附庸。

    当然,也有一些凶兽会收人族为奴仆。

    在大荒都是很常见的事。

    都是为了生存!

    要收服青鳞鹰,它的蛋自然不能再吃,于是牧九歌询问了一下熊孩子:“你觉得这些凶兽,那种比较好吃?”

    “双头火犀的肉很好吃,很有嚼劲儿,而且村长爷爷说过,食其肉能使人筋骨皮肤结实如铁!”

    熊孩子留着口水道。

    “双头火犀?”

    牧九歌听了一下熊孩子对双头火犀的描述,超级视力扫视之下,很快就看到了双头火犀的位置。

    双头火犀通体赤红,犀角中有真血保留,体型庞大如象。

    发现目标后,牧九歌拿出永恒之枪,远远抛出,一枪毙命。

    死因,很有嚼劲儿!

    一头双头火犀,可以让原本的石村村民吃半个月,不过对于牧九歌来说,远远不够。

    光是神龙一顿估计就得吃掉一头双头火犀,青鳞鹰也算是暂时加入了阵营,就算不发工资,起码得包吃包住吧。

    所以牧九歌又猎杀了三头熊孩子口中比较好吃的凶兽。

    有的死因是肉质鲜美,有的是因为吃了可以增强血气。

    熊孩子敢点,牧九歌就干杀。

    不过牧九歌没杀太多,四头凶兽已经够吃,神龙一爪子抓住一头凶兽,晃晃悠悠的飞回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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